e-discovery
释义
电子证据开示(指在法律诉讼过程中,对电子存储信息进行识别、收集和出示的法定程序)
词根拆解
词源
概述
该词是 electronic discovery 的缩写形式,诞生于20世纪末数字时代。其词根结构直观反映了核心含义:前缀 “e-” 精准指向“电子”媒介,而主体 “discovery” 直接沿用普通法系中的“证据开示”制度概念——即诉讼双方相互披露证据的程序。随着电子邮件、数据库等数字证据成为诉讼核心,传统“发现”程序自然演化为专指电子数据的“e-discovery”,体现了法律术语为适应技术变革而进行的逻辑延伸。
详细分析
e-discovery = e<电子> + discovery<发现>
词源溯源:该词是 electronic discovery 的缩写形式,诞生于20世纪末数字时代。其词根结构直观反映了核心含义:前缀 “e-” 精准指向“电子”媒介,而主体 “discovery” 直接沿用普通法系中的“证据开示”制度概念——即诉讼双方相互披露证据的程序。随着电子邮件、数据库等数字证据成为诉讼核心,传统“发现”程序自然演化为专指电子数据的“e-discovery”,体现了法律术语为适应技术变革而进行的逻辑延伸。
例句
“The law firm specializes in managing complex e-discovery for corporate litigation.”
这家律师事务所专门为企业诉讼管理复杂的电子证据开示流程。
“Judges often order parties to preserve all relevant data during the e-discovery phase.”
法官通常要求当事方在电子证据开示阶段保存所有相关数据。
“Advances in AI have significantly accelerated the document review process in e-discovery.”
人工智能的进步显著加快了电子证据开示中的文件审查进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