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唆使(作伪证或非法行为)
2.贿赂或诱骗(某人犯罪)
源自拉丁语 subornare(秘密装备),由 sub-(暗中)与 ornare(装备)结合,最初指“暗中准备工具或证据”。16世纪进入英语后,专指“唆使作伪证”,词义从“物理装备”演变为“心理诱导”,逻辑链条清晰:隐蔽(sub)行为 + 诱导他人装备(orn)虚假证词 → 现代法律语境中的“教唆犯罪”。
suborn = sub<暗中> + orn<装备>
词源溯源:
源自拉丁语 subornare(秘密装备),由 sub-(暗中)与 ornare(装备)结合,最初指“暗中准备工具或证据”。16世纪进入英语后,专指“唆使作伪证”,词义从“物理装备”演变为“心理诱导”,逻辑链条清晰:隐蔽(sub)行为 + 诱导他人装备(orn)虚假证词 → 现代法律语境中的“教唆犯罪”。
“The lawyer was accused of attempting to suborn a witness.”
该律师被指控试图唆使证人作伪证。
“Bribing officials to suborn justice is a serious crime.”
贿赂官员破坏司法公正是一项重罪。
“He denied any intent to suborn perjury during the trial.”
他否认在审判期间有任何教唆伪证的意图。